校内各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上海交通大学的人才优势和平台优势,聚焦高校和政府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形成有利于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咨询和工作参考。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本次课题面向上海交通大学相关院系、部门的专家、学者和其他在岗在编的校内工作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了解廉政领域相关知识,具有严谨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善于理论创新,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每次限报1项,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不得参加2项。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课题类别:本次研究课题设委托课题、推荐课题和自选课题三类。
1.委托课题为中心针对学校反腐倡廉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委托相关领域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学者和校职能部处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关理论与对策研究。
2.推荐课题是中心选择的近期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热点问题,供校内相关教职员工申报。(委托课题与推荐参考课题详见附件)
3.自选课题为开放性课题,鼓励校内相关教职员工根据自己的专长与研究兴趣积极申报,选题范围在廉政与治理领域内即可。
资助额度:委托课题资助1万元,推荐课题和自选课题资助6000元。
三、课题管理与结项要求
1.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送上海交通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批准。
2.结项成果要求:委托课题须提交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决策咨询报告;推荐课题须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形成高质量的政策性研究报告;自选课题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3.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标明“上海交通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字样,否则不予结项。
四、申报办法与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2.申报材料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表格统一用A4纸印制,正反面打印。
3.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3月15日,请予配合。
4.报送地点:上海交通大学纪委(新行政楼B727)。联系电话:34206270;联系人:邓凯。
上海交通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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