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及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文科处将对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09年与2010年度立项未结项的项目。具体名单见《 2009至2010年校内创新项目立项、结项表名单》(附件1)中红色字体标注的名单。
二、清理要求
上述项目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按《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的规定申请结项。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的项目一律予以撤项。
(一)免于鉴定结项:
1.项目立项结项: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1款结项要求的项目,文科处已登记为结项,无需另行提交结项材料。
2.论文发表、著作出版结项: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2款规定,选择论文发表结项,或选择著作出版结项的项目,需要提交注明受本项目资助的论文的复印件一份或著作的原件一本。
3.成果获奖结项: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3款规定,以成果获奖结项的项目,文科处已登记为结项,无需另行提交结项材料。
(二)鉴定结项:
没有达到免于鉴定条件的项目,可以申请鉴定结项。
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需提交两份《结项审批书》(附件3)与两套项目研究最终成果。由文科建设处组织专家进行通讯鉴定。
免于鉴定的项目与通过鉴定结项的项目,文科处将统一安排下拨剩余经费。
联系人:吴乐娜
电话:34208266
地址:闵行校区法学南楼403
文科建设处
2015年5月15日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邮编:20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