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24〕19号)》已经正式下发。具体申报要求提示如下:
一、本次申报的项目包括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须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可以选择《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选择《指南》进行申报的项目,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完全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指南》设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
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涉及12个学科。请依照申请书所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项目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的“教育基本理论”学科,细分为“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和“教育基本理论(其他)”。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特别提醒不能同时申报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者承担在研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六)2024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请。
(七)申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基础教育单位申请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和专业机构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 年 1月 1 日以后出生),且尚未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八)申报《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或者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四、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请各单位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特别是要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为做好校内遴选工作,本次项目申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请各单位于2024年7月4日(周四)下班前,将本单位的申请书(含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文科处项目管理中心公共邮箱Wkxm@sjtu.edu.cn,逾期将无法参与校内遴选,不予报送出校。
第二阶段:通过校内遴选的申请人可在网络平台填写申报材料。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网络开放填写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周一)0:00至7月19日(周五)12:00 (含单位审核时间)。登录网址为https://www.shjykysb.cn/,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为避免系统拥堵,校内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周三)24: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五、根据通知要求,为避免平台拥挤,规划办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申请人会被临时禁止登陆。请通过遴选的申请人在提交前认真检查所有的系统提交材料。
六、在平台上提交给规划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申报期间无须提供纸质材料,待立项公布后,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七、推荐使用新版edge、chrome浏览器操作。
八、申请人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先查看“操作帮助”中对应的手册提示。
九、学校机关部处人员或无专职科研秘书的单位老师申报,请与文科建设处直接联系。
十、本通知未能尽述事宜,请参阅原通知(附件1)。
十一、校内联系人:高伟伟、吕垠桦、黎晓玲
联系电话:021-34208266、34208263、34205152
邮箱:Wkxm@sjtu.edu.cn
文科建设处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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