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6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26〕19号)要求,学校科研院和文科处联合启动2026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支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2.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曙光计划”项目优先支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支撑构建“2+3+6+6”上海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科学研究。
3.“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7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7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4.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人,该名额不占学校(单位)“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4个项目参加统一答辩。
5.“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各院(系)限报1项,学校将组织遴选并择优推荐。
6.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6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材料提交要求
“曙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1.自然科学类
请各院(系)于7月27日(周一)16:00前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xufei-cactus@sjtu.edu.cn。逾期或超额部分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霏、马颖怡
电话:34206890
邮箱:xufei-cactus@sjt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606室
科研院将择机对提交的自然科学类项目进行校内遴选。通过校内遴选的项目,其最终提交要求将由科研院另行通知。
2.人文社科、思想政治类
人文社科类:请各院(系)于7月27日(周一)16:00前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wkxm@sjtu.edu.cn。逾期或超额部分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池晨颖、黎晓玲
电话:34205152、34208263
邮箱:wkxm@sjt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803室
思想政治类:由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申报。各院(系)限报1项,不占单位“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请各院(系)于7月20日(周一)16:00前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amylijiatong@sjtu.edu.cn。逾期或超额部分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厉佳彤
联系电话:34208557-806
人文社科、思想政治类申请人另需准备8分钟汇报PPT(内容请包含本人背景条件、项目设计),于校内评审当天直接使用。
文科处将择机对提交的人文社科类项目进行校内遴选。通过校内遴选的项目,其最终提交要求将由文科处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可详见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2026年度“曙光计划”申报通知(附件3)。
附件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6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
2026年7月7日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邮编:20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