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6-20 阅读:4054

各院(系):

2022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现已开始,详情请点击科委网站: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20616/2b50f4d2b68d44e48efa10e895d11ef8.html,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校内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A类(科研开发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应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专题三、C类(社会科学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应在本市单位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文创类留学人员企业;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人、50万元/团队。

专题四、D类(特殊急需类)

申报主体要求:申请人所从事的创新研究或创办的留学人员企业,符合本年度特殊急需人才资助领域,且由相关单位择优推荐;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社会科学)或30万元/人(自然科学)、50万元/团队。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为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其中包括入外籍留学人员、赴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留学人员,或者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赴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除满足《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者不满50周岁(即1972-01-01及以后出生),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

2、回国后未获得过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资助。

3、未获得过本计划资助,且申请本计划资助次数总计不超过2次(包含本次申报)。

4、申报A类项目申请人须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

5、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6、申请人入选后须全职入境来沪创新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申报团队的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且全部成员均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且须作为团队被本市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7、来沪工作从事创新研究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20年1月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一般于2018年1月1日后入境。尚未入境但已同本市用人单位达成明确聘雇意向或已同有关创业园区达成落地意向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也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在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及入境工作和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鉴于新冠疫情因素,原定留学计划于2020年1月1日后结束,但因受境外疫情影响而提前入境的留学人员,可按计划完成在线学习和交流后根据要求申报。

8、2022年度特殊急需类申报事项:

(1)年度资助领域: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及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环境资源、基础软件、5G、新一代通讯和网络、公共卫生管理、海外人才政策研究等;

(2)根据本市产业分布和发展特点,各区引进的紧缺类创新人才和留学人员企业,可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创业园、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单位或部门择优推荐;博士后人员可申报特殊急需类,并提交有效期基本覆盖本计划执行周期的有效博士后人员协议书(三方协议)等,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择优推荐。

三、申报方式

1.所有申请人须先进行申报资格认定,凭认定号提交的申报项目有效。在线认定有效提交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至7月11日。浦江人才计划工作流程、在线资格认定详见附件2、附件3。

2.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1)A类: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C类、D类:申请人通过上海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入申报页,或通过域名http://ggfw.rsj.sh.gov.cn/进入申报页面。下载在线正式提交的申请书及附件电子版(文件夹名格式:姓名+单位),由申报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7月14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校内申报受理

1.A类:科研院(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606室)

联系人:姚禹,校内小号:66171,E-mail:shirleyyao@sjtu.edu.cn。

请A类项目申请人完成资格认定后,于7月6日前完成项目的网上提交。请各院系在7月6日之前将申报清单汇总表(附件4)发至邮箱shirleyyao@sjtu.edu.cn,科研院将按照清单进行审核。

2.C类:文科建设处(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803室)

联系人:高伟伟,电话:34208266,E-mail:Wkxm@sjtu.edu.cn

请C类项目申请人在线完成资格认定并在系统中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在线正式提交的申请书及附件电子版(文件夹名格式:姓名+单位),各院系汇总后连同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起,于7月6日之前发至邮箱Wkxm@sjtu.edu.cn。

3. D类:人力资源处(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407室)

联系人:陈威济,电话:34206724,E-mail:wesker@sjtu.edu.cn

D类申请人除符合《通知》的申报要求之外,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D类申请人在线完成资格认定并在系统中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个人申请书、附件及单位推荐函(文件夹名格式:姓名+单位),各院系汇总后连同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起,于7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wesker@sjtu.edu.cn

六、咨询方式

市科委: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人社官网或APP内“12333在线咨询”

附件:

1.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2.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工作流程

3.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在线资格认定事项

4.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人力资源处

文科建设处(智库中心)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0〕29 号).pdf

附件2、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工作流程.pdf

附件3、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在线资格认定事项.pdf

附件4、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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