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04 阅读:154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的申报公告,详细链接为http://www.nopss.gov.cn/n1/2023/1201/c431031-40130009.html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请提醒申请人务必按照学校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

三、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签署明确意见。

四、为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工作,系统申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线下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s://xm.npopss-cn.gov.cn,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可咨询400- 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纸质报送材料如下:

1.系统导出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特别提醒:系统中亦需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申请书扫描版),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2.电子版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审核,确保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的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相一致,并派专人报送申报材料。

报送地点:闵行校区行政B楼803室

联 系 人:高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小号):66203、625262

邮箱地址:Wkxm@sjtu.edu.cn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外译项目联系电话:

(010)83083053;83083062;58336103

           文科建设处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3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书目(2023

4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23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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